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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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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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概况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是按照中宣部、教育部2005年“两课”教学新方案要求开设的,其前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面向全体高等学校学生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所需要的“四有”人才的重要课程。在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进行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思想方法等方面,发挥着其它课程无法替代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在整个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中发挥着基础、核心、灵魂的作用。

  本课程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高度统一的有机整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党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人类认识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具体地说,使学生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高度统一为特征,它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有机地统一起来,它是彻底完备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学说。要求学生掌握物质决定意识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相统一的观点。认识到整个世界是处在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的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按照自身的规律不断由量变到质变、由低级到高级向前发展的,因此要学会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求学生要树立科学的实践观点,深刻认识实践在全部认识过程中的基础和决定作用,了解在实践基础上认识的辨证运动和辨证发展过程。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本质、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正确认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认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从而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一直是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课程之一。课程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阶段:

  1.恢复阶段。1978 年至 1984 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每学期56 学时,先后采用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上海市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编写组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2.调整阶段。为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思想, 1985-1997 年,哲学课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共计64学时,使用的是由我校教师朱冬英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

  3.改革创新阶段。1998 年至2005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将本课程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共计60学时,使用的教材是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4.实施新方案阶段。从2006年开始,党中央主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教科书发生了变化,我们在知识准备和理论研究等方面作好基础工作,与全国步伐相适应,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实施相适应。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本教材压缩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内容更为精简和带有现实性,把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充实在课堂教学中。我校自2006级学生始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按规定使用国家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本课程也开始了新一轮教学改革的探索,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学院建制调整阶段。2010年,本课程入选江苏省高校精品课程。2011年5月,为迎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检查评估,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成立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独立二级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撤销原人文学院建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组从原哲学系分出,另成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原哲学系亦相应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课程建设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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