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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材料】考评“微积分”,传播“正能量”,探索开展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该项目获评2014年江苏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十佳”项目和2013—2014年度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一等奖

      党员是实现党的纲领和执行党的路线的主体。党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组织的战斗力,关系到党能否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的精英分子和优秀代表,发挥着旗帜的引领和标杆的示范作用,是校园和社会正能量的倡导者、传播者和推动者。为加强大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根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学院党建工作实际,于2013年10月10日研制下发了《关于实施“微积分•正能量”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积分考评制工作的意见》(院委发〔2013〕16号),通过探索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这个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激励大学生党员学习、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先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答好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重大问题,切实夯实夯牢党的青年大学生群众基础。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探索通过内容贴近、载体丰富、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教育,帮助本院全体大学生党员树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信念,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思想理论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解决好思想上、行动上入党的问题,达到自觉按照党员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发挥先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并举,目标管理和量化考评并重,服务师生和改进作风并行,探索总结和逐步实施并进。

      二、教育内容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为主线,涵盖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廉洁文化教育,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社会实践教育。

      三、考评办法
      (一)基本版块及积分
      1.自学培训版块(基本分8分)
      ——倡导学生党员自主学习,院党委每学期制订“推荐书目”,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读书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具体要求:每学期制定周详的读书计划,独立撰写1篇读书心得,积2分。
      ——院党委以讲座和专题研讨的形式,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中央最新精神,党章、党建、党务知识,及时事政治热点,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定期集体学习。具体要求:每学期组织专题培训研讨3次,参加1次积2分。仅缺席1次扣2分,缺席2次本项不得分。
      2.参与活动版块(基本分8分)
      ——学生党员积极参与本支部党日活动和校内外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有效发挥作用,自觉接受教育。具体要求:每学期参与本支部活动基本做到满勤,积4分。本项由所在党支部给分。
      ——学生党员自觉响应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积极投身本支部结对1个团支部活动,并主动结对1个宿舍、联系帮扶1名团员。具体要求:自觉结对服务,并报给本支部,长期自觉结对开展服务的,每学期积4分。本项由所在党支部给分。
      3.学习成绩版块(基本分8分)
      ——各门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成绩优良。具体要求:各门课程应当处于本学院该年级前1/2,每学期积5分。如有课程处于本学院该年级前1/2以外,并无不及格课程,积2分;如有不及格课程,该项不积分。
      ——大一年级结束,通过CET-4;大二年级结束,通过CET-6。具体要求:相应年级的学生党员达到上述要求,每学期积3分。达不到前述要求,该项不积分。
      4.群众测评版块(基本分6分)
      ——每学期班级测评,群众认可度较高。具体要求:在全班范围进行测评,认可度在2/3(含2/3)以上,每学期积6分。班级测评认可度在1/2(含1/2)~2/3之间的,每学期积3分;班级测评认可度低于1/2的,整个积分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二)加分情况及积分
      1.鼓励多读书、多思考、勤动笔。每学期当中,每多写1篇读书心得加1分,至多加3分。
      2.支部书记、支委或普通党员,根据学校、学院安排,由学院指派参加相关培训班并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
      3.所在支部党日活动或结对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者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本人在该活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主要策划、联系和组织)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加10、6、4、2分。奖项如有等次,则酌情形成梯次加分。同一活动(工作)不累加。
      4.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学习、文体、科技等竞赛和社会实践、义工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加10、6、4、2分。奖项如有等次,则酌情形成梯次加分。同一条线奖励不累加。通过雅思、托福、GRE等出国英语考试,加4分;达到学校考分要求的,加8分。参与海外学习项目顺利归来,加8分。
      5.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研究生、优干、优研干,按照相应等次,酌情加分。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加5、4、3、2、1分;国家、省、校(标兵)、校、院先进,分别加5、4、3、2、1分。
      6.各类好人好事和群众认可的重要贡献,经所在支部支委会确认,酌情加1~5分。
      7.经所在支部支委会确认的其他事项,经学院党委认定,酌情加1~5分。
      (三)扣分情况及积分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的,整个积分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2.经学院党委确认的其他不自律情况,整个积分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四)考评程序
      1.每年6月、12月中旬,本人自评并填表,上报所在支部。“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积分考评表”见图。
      2.每年6月、12月下旬,所在支部核定本人自评分数,并给定支部评分,报院党委组织干事。
      3.每年1月、7月上旬,院党委组织干事按照本通知精神,核定各版块得分合理与否,并与院学工办、团委及研、本辅导员沟通,形成积分初稿。
      4.寒假、暑假前,院党委召集党委会研究确定每位学生党员学期积分,并公布。
      (五)结果应用
      按照基本分满分30分的要求,对下列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1.得分在30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所在支部前30%的,授予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同时,按照学校要求,推荐相关人选申报“校优秀学生党员”(得分在30分及以上的学生党员占到本支部70%及以上比例的党支部,可作为“校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候选支部)。
      2.得分在18分(含18分)~24分之间的,由所在支部支委会或委托原入党介绍人开展谈心活动。
      3.得分在18分以下(不合格)的,由学院党委委派院党委委员开展谈心。因班级测评认可度低于1/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等导致积分考评认定为不合格的,由学院党委委派院党委委员开展重点谈心。连续两学期谈心或重点谈心的,由学院党委诫勉谈话。
4.学院党委诫勉谈话后,第三学期依然得分在18分以下(不合格),或因为班级测评认可度低于1/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等导致积分考评认定为不合格的,报校党委组织部确定是否进入退出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重在强化自觉学习,提高素质。促使学生党员自觉学习理论,自觉加强专业和发展性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集聚正能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重在强化主动实践,积极服务。促使学生党员以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念自我教育,立足支部、班级,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自觉服务班级、服务学院、服务师生。
      (三)重在强化组织建设,激发活力。促使学生党员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以所在支部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个体的创造力,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四)重在强化长效机制,深化教育。促使学生党员重视所在支部考核,重视群众评议,真正实现既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行动上入党,以长效化的党内外民主监督,深化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

      五、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原则”提出的“探索总结和逐步实施并进”原则,探索实施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积分考评制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我院党委的规划是:
      (一)宣传热身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组织各学生党支部(尤其是研究生新生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并在本科生党支部中先行试行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即统一实施此项工作的思想,又对部分学生党员“敲边鼓”。
      (二)探索总结阶段(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两个研究生党支部(研一、研二党支部)和唯一的本科生党支部试行本积分考评制,对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反馈到党支部及个人。对“自学培训”、“参与活动”、“学习成绩”等板块和其他“加/扣”情况,由各党支部试行考核,并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施行阶段(2015年7月~10月)。对本积分考评制作修订完善后,于当学期正式施行,并将总体考评结果反馈到党支部及个人。在“结果应用”上,开展实质性工作(在学生党员退出程序机制上,则采取审慎态度,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请示)

      2014年上半年,我院分别对本科生党员和2013级研究生党员,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学生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如下:1.思政1201班2位学生党员,获“非常满意”和“较为满意”评价的近70%;2.思政1101班8位党员,获“非常满意”和“较为满意”评价达到100%的有3人,最低为88.9%;3.2013级研究生班12党员,获“非常满意”和“较为满意”评价的为100%。各学生党支部普遍感到教育有了载体、工作有了抓手,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有了进一步保障。学生党员们也感到标杆确立了、压力增大了,必须以实际行动自我教育、自我加压,切实解决好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行动入党统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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