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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寝室长职责(试行)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寝室长是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的核心。寝室长可以由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兼任,但不属于班干部。为加强对寝室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寝室长的作用,特制定寝室长职责如下:

一、团结带领全体室友遵守《江苏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共创文明、安全、和谐的寝室环境,努力争创校“百佳寝室”、“文明寝室”。

二、协助学院在本寝室推进健康阅读、成才名言、安全提示、国际化信息“四进”社区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党员结对寝室、党员寝室亮身份等工作。组织开展或参与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三、协助班委会和生活委员,负责本寝室的内务管理工作,排定卫生值日表,建立合理的作息时间。

四、从关心同学角度,对室友晚归、不归等情况积极劝阻,并掌握去向。经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辅导员协调。

五、节假日前后负责统计好返乡、外出、留校和返校同学情况。

六、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禁止陌生人员进入寝室,有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坚决制止留宿外人情况,经劝阻无效的报告辅导员协调。

七、协助辅导员和班委会,公平协调、处理寝室间或室友间的矛盾纠纷。

八、发现影响安全稳定与和谐的苗头性动态信息及行为异常同学,及时向学院、辅导员和班委会报告。

九、协助学院、辅导员和班委会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确保寝室安全。督促全体室友,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或就寝前关好水龙头、电灯等,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

十、做好本室各类设施的报修工作。

十一、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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