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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班委会委员职责(试行)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一、班长职责
1.在院研究生会或学生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班委会日常工作,本科生班级班长与团支部书记相互协作,研究生班级班长与党支部、团支部书记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班级各项建设。
2.负责制定班级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班级集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3.本科生班级班长对照《江苏大学校先进班级评比指标体系》(据《江苏大学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大校〔2009〕171号)指标要求,引导同学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创建一个良好的班风、学风。研究生班级班长同时应注重本班班风、学风建设。
4.担任本班“学马列、学党章”小组(“双学”小组)副组长,会同组长(即团支书)组织本班全体班委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班级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动态,第一时间反映、汇报影响安全稳定与和谐的苗头性动态信息,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
6.传达好学校、学院各项工作要求,带领全班同学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7.协助学校、学院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和厉行节约工作。
8.负责本班的课堂文明、举止文明、网络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等校园“五文明”教育。
9.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班级工作,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
10.配合团支部做好本班团学工作。 

二、副班长职责
1.协助班长开展工作。班长不在时,代理行使班长职权。
2.配合班长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3.协调班委做好各项班级活动(班会、会议、文体活动等)的参与统计、会议记录等工作。
4.协助抓好班风、学风建设,不定期开展到课情况考勤工作。
5.配合组织“百佳寝室”、“文明寝室”参评工作,了解各寝室日常各项情况。协助班长开展课堂文明、举止文明、网络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等校园“五文明”教育。
6.会同团支部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日常工作(活动)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并于每学期末统一报送院团委宣传部存档。
7.配合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做好本班团学工作。

三、学习委员职责
1.协助班长负责本班的学风建设工作,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协助学院开展课堂及晚自习考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2.与学院分管教学、培养的领导、教学秘书、学业导师等沟通交流,收集本班同学对教师讲课、课外指导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合适的方式反馈教、学双方意见。
3.协助院研究生会学术部、学生会学习部和班委会,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学习学科、“三字一话”竞赛活动。
4.协助班委会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提高学习能力、专业能力、英语能力的活动,积极组织考博、考研、考编、考公务员等交流活动。
5.定期组织班级内部的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6.热爱学习,刻苦学习,自觉发挥标兵示范作用。
7.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文艺委员职责
1.牵头组织班级各项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有益的娱乐活动,活跃班级课余文化生活,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2.发掘同学在文艺方面的特长和潜力,协助院研究生会文体部、学生会文艺部和班委会,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文艺竞赛与演出。关心和支持院文艺团队的建设。
3.作好高雅文化、文艺交流进班级工作。
4.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阳光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体质。
2.举办班级各类体育比赛,发掘同学在体育方面的特长和潜力,丰富课余生活。
3.协助院研究生会文体部、学生会体育部和班委会,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校、院运动会及各项体育比赛。关心和支持院体育团队工作。
4.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生活委员职责
1.协助院研究生会、学生会生活部和班委会,做好寝室卫生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本班级“百佳寝室”、“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协助班委会开展课堂文明、举止文明、网络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等校园“五文明”教育。
2.负责协调本班各寝室寝室长工作,协助做好本班寝室安全教育工作。
3.及时反映同学们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4.配合做好本班贫困生建立档案、办理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岗位以及各种奖助学金申请工作。
5.协助班长负责管理班费收支,并定期向本班同学公布。
6.做好班级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7.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心理委员职责
1.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引导本班同学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促进心理素质的提高,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预防同学中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的出现。
2.加强与各寝室长的联系,向寝室长宣传心理知识,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有思想波动的同学,及时进行耐心开导,做好疏导和陪伴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有关情况。
3.发现影响安全稳定与和谐的苗头性动态信息及行为异常学生,立即向学院和辅导员报告,做好动态跟踪和信息反馈工作,防范极端事件的发生。
4.按时参加校内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并将有关精神及时向班委会传达。
5.保持与院研究生会生活部、学生会生活部(心理部)和院心理辅导员的联系,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6.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权益和隐私。
7.积极完成班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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