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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实施方案(试行,2016年9月)
发布日期:2016-09-10   浏览次数:

      为推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更好适应江苏大学新修订的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使课程教学与新版培养方案做到无缝衔接,切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教学能力和本科教学质量,建设本科教学质量名校,根据学院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认真组织课程教师详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报学院批准,经学院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形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实施方案(试行),敬请广大教师遵照实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的实施意见》(江大委〔2010〕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江苏大学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改革要求,认真落实江苏大学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积极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

      开展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应坚持紧扣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原则、实现三个目标。
      紧扣一个中心
      以育人为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引导广大学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育人质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把握两个原则
      一是方向性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课程的“方向性与知识性”的关系,把政治性、思想性放在首位。
      二是实践性原则。紧密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加强研究性学习,切实把课程实践教学与党团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效果。
      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知识目标。通过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学生了解人生、认识社会的知识面。
      二是能力目标。让学生在掌握科学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三是素质目标。坚持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的统一,通过课程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思想政治素质、健康的身心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应有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专业素质,,帮助学生将理论教学中获得的观点、道德规范和法律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能力、素质和信仰,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作为检验课程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

      二、教学内容、要求及学时安排
      (一)课堂教学
      根据江苏大学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3个学分4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为1.5学分24学时,学时安排见下表:

课堂教学学时安排
学时
内         容
2
布置课程实践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2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2
第二章 弘扬中国精神 共筑精神家园
2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2
辩    论
2
第四章 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
2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2
演    讲
2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2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2
第八章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2
师生互动、释疑解惑
 

      (二)课程实践教学
      课程实践教学为1.5学分24学时,其中自主研学8学时,社会实践16学时。
      自主研学的内容:
      由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提供50本书目建立“课程书目库”,由任课教师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阅读,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和社会热点,在教研室提供的50个研究题库中选择一个专题进行讨论,撰写研究综述。
      自主研学的要求
      1.同一个小组选择同一个主题,以便于评定标准的统一;
      2.以小组形式开展,根据学生在自主研学中的表现评分;
      3.每个人要求写一份读书笔记,每个小组完成一份研究综述,一个小组装订在一起;
      4.个人的读书笔记要求1000字左右,每个小组的研究综述要求3000字左右;
      5. 读书笔记、研究综述的格式要求统一。
      社会实践的内容
      社会实践内容的选择必须根据课程内容、紧扣时代主题、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心理特点和成长、成人、成才的需要且需在教研室统一安排和任课教师的具体指导下确定。
      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为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勤工助学、观看视频、参观考察、体验感悟、旁听庭审等。
      社会实践的要求
      1.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社会实践主要安排在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任课老师认为确有必要到校外开展社会实践的,需要做好安全保障预案报学院批准,选择的社会实践地点必须是校外实践基地或者在学校附近;
      2.同一个教学班级采用同样的实践内容;
      3.以小组形式完成,一个小组完成一份实践报告;
      4.一个小组的组成人员限定在4-8人;
      5.每人完成一份实践收获(500字左右);
      6.由实践基地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考评,作为评定社会实践成绩的依据;
      7.其他详细要求见《实践报告填写要求》。

      三、教师职责
      1.动员部署。学期初,任课教师根据教研室对课程实践教学的统一安排,对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向学生进行动员和布置。
      2.完善方案。任课教师根据教研室的要求指导学生完善课程实践方案。
      3.组织实施。任课教师全面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践。
      4.成绩评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和学生在课程实践中具体表现,对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成绩进行评定。
      5.实践总结。每学期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将本学期开展课程实践教学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放假前一周上交教研室。
      学期末,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研讨,及时总结课程实践教学中的经验与不足,以不断提高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效。

      四、考核与评价
      (一)对教师的考核。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任课教师开展课程实践教学的动员部署、安全教育、组织实施、过程跟踪、成果汇总、实践点评、实践总结、材料上交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和排课以及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综合学院、教师、学生及教务部门、实践教学基地等的反应,对不认真开展课程实践教学的老师,教研室将提交学院给予停开课程一年的处理。
      具体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对学生的考核。
      由任课教师负责,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研究综述和实践报告进行评价,二是对课程实践效果进行评定。
      1.对研究综述和实践报告的评价。实践活动以小组为单位完成规定实践内容,书目报告要符合规定格式和字数要求,根据课程实践教学评价标准、实践基地的实践评价表以及学生的实践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2.对实践效果的评定。学生参加课程实践教学满分为50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两个实践项目中获得的评价等级以及实践态度、出勤情况、完成情况、心得体会、交流发言、实践收获等综合表现,给出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总的成绩,并将成绩计入“实践成绩汇总表”。
      3.得分参考
      (1)紧扣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2)实践过程、时间、地点表述详细;
      (3)按照实践项目规定程序开展实践活动;
      (4)对实践的分析有理有据,结论正确;
      (5)实践报告层次分明,段落清晰,语言通顺。
      4、扣分参考
      (1)参加实践活动态度不端正;
      (2)实践主题不突出,实践报告内容与主题不相符;
      (3)抄袭、类同;
      (4)观点错误。
      5、对学生实践成绩的评定参见下表

实践成绩评定指标

序号
考核指标
指标权重
考核要求
得分
1
方案设计
15%
详细、可操作
 
2
出勤情况
10%
除特殊情况请假,不得缺席实践活动
 
3
参与态度
15%
认清意义,积极参加
 
4
实践反响
15%
社会认可,媒体报道
 
5
实践收获
20%
思想上、行动上的提高
 
6
实践成果
15%
照片、数据等实践活动的实物性资料
 
7
项目特色
10%
意义重大、有独创性
 

      五、课程成绩的组成及评定
      总成绩=课程实践成绩(50%)+课程考核成绩(50%)。其中,课程实践成绩=自主研学(20%)+社会实践(30%)
      六、说明
      1.本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开始实施。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教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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